*服務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日 09:00-17:30(除夕休息)
*服務電話:02-8369-5104
*地址:臺北市中正區思源街1號2樓管理中心(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園區)
*旅客之隨身物品遺失:當旅客發現隨身物品遺失時,可至售票處或電洽管理中心專線請求協尋。
*旅客認領遺失物:旅客認領遺失物時,須能證明為遺失物之有受領權之人,並出示有載明姓名、身分證字號之有效證件供登記核對無誤後,始得發還遺失物。有受領權之人不克親自領取委託他人代領時,代領人須持自己及有受領權人之身分證件及「代領委託書」,始得辦理遺失物領回手續。
*依民法第 807 條:「遺失物自通知或最後招領之日起逾六個月,未經有受領權之人認領者,由拾得人取得其所有權。」如公告後逾6個月無人認領,園區將視為廢棄物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