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 | 遊客入園請個人持票由服務人員驗票後入園(票根請保留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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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| 為保持園區環境衛生,請遊客配合將垃圾丟入清潔箱。 |
三 | 園區花木景觀栽植不易,請勿攀折踐踏。 |
四 | 為維護園區遊客安全,園區內禁止腳踏車、滑板車、幼兒滑步車及汽、機車等進入,及攜帶煙火等危險物品,另園區未經許可,禁止操作、施放遙控飛行機具,如空拍機(遙控無人機)等。 |
五 | 為維護遊園品質,園區內禁止吸菸、嚼食檳榔、飲酒及攜帶寵物。 |
六 | 園內所拍攝照片、影片、錄影帶,未事先取得園區之同意不得轉作商業使用。 |
七 | 為維護園區古蹟之完整性,請勿破壞古蹟或損及相關設施。 |
八 | 十二歲以下兒童,請由成人帶領參觀。 |
九 | 有「遊客止步」標示牌之地區,請勿進入,以確保安全。 |
十 | 園區不得有妨害風化行為,違者本園區將規勸離場。 |
其他 | 一、 失物認領服務 (一) 遊客若拾得遺失物,請交由園區服務人員點收處理。 二、 廣播服務--兒童走失、失物協尋等服務(二) 遊客發現隨身物品遺失時,請電洽或親至售票亭詢問處填寫『遺失物代尋申請書 』 後廣播協尋。 (三) 遊客認領遺失物時,須能證明其為遺失物之所有人。若由代理人認領,須持本人及所有人之身分證件,始得辦理遺失物領回手續。 三、 場地租借--辦理活動或拍攝商業影片者均須事先申請租借場地,經核准付費後使用 設施。為維護園區古蹟之完整性,請勿破壞古蹟或損及相關設施。 |
服務地點電話 | 地點:臺北市思源街一號 電話:(02)8369-5104 |
投幣置物櫃:數量共108格,小格每次20、中格每次30元。